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布第六十五批市场监管领域违法典型案件
来源: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04-06 19:00:32

  2022年以来,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扎实开展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虚假违法广告行为,有效规范了我省广告市场秩序。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教育警示和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引导我省广告市场主体自觉守法,维护健康有序的广告市场环境,现选出5起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件,向社会进行公布。

  案件一:大厂回族自治县中基太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

  大厂回族自治县中基太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利用户外显示屏发布房地产广告,宣传其楼盘位置时使用了“地铁6号线东延规划……夏垫站”等涉及城市规划的虚假内容,存在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大厂回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该违法广告,并处罚款48万元人民币。

  案件二:枣强县李某某违法广告案

  枣强县李某某利用微信群发布LED照明灯广告,广告中含有“太阳能庭院LED照明灯,原价260元的,政府补贴160元……就一天时间,数量有限,一个村60台,领完为止”等虚假内容,存在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枣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该违法广告,并处罚款人民币20万元人民币。

  案件三:衡水理想小镇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

  衡水理想小镇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商业广告,广告中含有“理想冰雪节冬奥同款体验式游玩赛道”的内容以及“冰墩墩、雪容融”形象,存在未经权利人许可使用奥林匹克标志的行为。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该违法广告,并处罚款5万元人民币。

  案件四:旺地奇源股份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

  旺地奇源股份有限公司在其网站发布食品广告,广告中含有“天然的虾稻米富含硒……具有天然的解毒、排毒作用……增强巨噬细胞杀伤力”等内容,存在食品广告中宣传疾病治疗功能的行为。平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该违法广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5万元。

  案件五:固安县固安镇明眼视力保健服务中心违法广告案

  固安县固安镇明眼视力保健服务中心利用印刷品发布眼镜广告,广告中含有“自然莎埃米科技能量眼镜  告别各种眼疾、眼干、眼涩、远离近视”等内容,存在一般性产品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的行为。固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其立即停止发布该违法广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2万元。

  发现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违规问题,请拨打12315投诉举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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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春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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